盗窃不承认有用吗

2019/03/22 09:22:13 查看1158次 来源:李树英律师

  盗窃不承认有用吗

  没用,只要有其他证据一样会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对于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对于犯盗窃罪不是承不承认的问题,这是需要讲究证据的。如果有其他的证件证件构成盗窃罪不承认也没有用,依法会受到相应的量刑处罚。

  以上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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