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张扣扣无罪或者判决死缓的辩护词在哪里?!

2019/07/21 21:42:21 查看1078次 来源:苏成生律师

  张扣扣已经被执行死刑了,但这事情并没有平息,反而围绕着辩护词精彩与否展开了一场大讨论、大批判。有许多名家大师都谈了这篇辩护词的不足之处,认为非但称不上精彩,还有些跑题、煽情,甚至认为是作文比赛。我没有人家那种据理点评的本事,因为我的水平实在差劲,所以只能作为观众吃一回瓜。

  同时,内心也是暗暗的不服气,因为这些名家的点评,虽然看得过瘾,但是总是让人感觉缺少了什么。仔细想一想,就是希望谁能写一篇辩护词,能全面超过张扣扣案的辩护水平。许多的法学界名人和知名的辩护团队,这么义正辞严的讨伐邓律师这篇辩护词,到底能不能用事实来说服大家?让我这种新人,见识一下什么叫起死回生,用一篇更精彩的辩护词让案件出现转机!但是冷酷的事实告诉我们,这已经不可能了。因为连稍微熟悉刑事法律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一个无力回天的辩护。既然辩护空间极为有限,大家无论怎么卖力辩护,结果都是殊途同归的情况下,凭什么你就讲别人的辩护词有诸多问题?

  我对刑事辩护词的理解很简单,一个标准就是“有效辩护”,两个重点就是“有冤伸冤,无冤求情”,三个要素就是“情理法交融”。按照我的理解,无论怎么辩护,都不会超出这个逻辑框架。在无法做到有效辩护的情况下,在合法的情况下,能让被告人脱罪或者减轻刑罚,就只能说辩护词里的这些内容。难道,还得当庭劝张扣扣认罪伏法?你能辩护就辩护,你拒绝辩护也没人强迫你,但抢着干检察官的活呀。倘若这样,张扣扣本人和家属找律师干什么!不就是希望找个帮手,让他们找到并表达对自己有利的观点吗?如果实在没有有利的观点,那就尽量再渲染、放大一下优点,尽量让诉辩对抗能够平衡一些,让当事人保留最后一丝尊严。

  律师这个职业,就是替当事人说话的,再直白点,有点像干“脏活”的。律师制度本身就是为了让审判更平衡,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尚且为女巫、异端们提供“魔鬼辩护士”,我们现代社会的律师就不能替人讲些好话!其实,大家想说的是,即使是要讲好话也不能这么讲,而要艺术一些,规范一些。这个我能理解,问题是你们早干什么去了,不早点支招,不早早点评,典型的事后诸葛亮。现在,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了,大家又感到辩护不力,如果你行你就上,但不能别人上了还说别人不行。批评别人容易,超越别人很难!

  律师就要做律师的事。我也曾经在法庭上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在一次诉讼里,当事人对胜败不作要求,就希望我不哑火,如果没有我,他担心自己因无法应答而陷入难堪;在另一个大局已定的诉讼里,当事人找到我,要求我详细地给写个最后陈述,因为第一次开庭,最后陈述时一句话也不会说。当事人的需求,就是律师的职责,就要努力去做好。作为张扣扣案件,律师界的学霸级选手和学渣级选手,成绩都是一样的。但水平高低是一回事,有效回应客户的需求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别人的表现不如自己就予以否定。我知道高手轻易不出手,但事到如今也没看到高手去参战,确实是太遗憾了。目前,张扣扣的父亲要申诉,不知道哪位名家大师有水平,把案子给反转了。

  说句实在话,我们律师既替好人维权,也帮坏人辩护,其实大多都是为交费的客户服务。如果没有人请律师的话,我们就应该替自己说话,毕竟律师有自己的立场。千万别犯文人相轻的毛病,显得自己比别人高明多少似的。好为人师是可以的,但“给人一滴水,自己要有一桶水”,而不能既没有授人以渔,反而让人连鱼都不敢拿了。

  希望,我们律师的每一篇辩护词,都比张扣扣案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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