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怎么办?

2019/08/12 20:25:22 查看1340次 来源:黄铮律师

  律师接到过很多关于生意欠款的咨询,发现一个问题:很多人不签合同。

  一会儿,翠花过来咨询律师说:酸菜欠我15万货款到现在没给!

  律师:签合同了吗?

  翠花:没有。。

  律师:有结算单吗?

  翠花:没有。。

  律师:送货单、发货单呢?

  翠花:有!但是没有酸菜的签字可以吗?

  律师:。。。你猜~

  翠花:。。。我有酸菜签的《借条》!还有发货的快递单

  律师:借条??你借他钱了?

  翠花:你看。

  律师:噢~借条结合你的发货快递单,起诉成功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但这都过了还款时间这么久了,怎么才想起来咨询律师呢?

  翠花:找不到酸菜他人啊。

  律师:你起诉他还找他做甚?起诉后法院会通知,通知不到会登报公告。《借条》的付款时间已经过了,等你找到酸菜了,诉讼时效都过了,到时你再起诉怕是败诉哦~

  翠花:啊!那律师您快帮我起诉吧!

  以上是一个真实案例。法官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最基础的就是审查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这一层法律关系,而书面合同就是证明这一法律关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而很多人不签书面合同,就导致诉讼是的举证难度加大。

  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如何证明买卖关系呢?平时的送货单、发货单、付款记录、发票、结算凭证、电话录音、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等等、等等,有多少材料,全部交给你的律师,他会帮你筛选有效、有利的材料作为提交给法院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嚯~!多复杂啊!当初要是签了书面合同,多好!)

  签订书面合同不仅可以有效证明事实关系、约定管辖、验收等条款,并且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果一方不按时发货或者不按时付款,直接适用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起诉只能主张欠款、货物以及一点点儿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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