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老公生了孩子,但没领证,能要抚养费吗?

2019/08/26 22:59:46 查看2293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是有抚养以及教育的责任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未婚同居的情况发生,未婚同居最容易涉及到的问题就是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很多人觉得,双方既然没有存在婚姻关系,而孩子也是非婚生子女,是不是就不需要对孩子支付抚养费,而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会产生一个疑问:非婚生子女,到底能不能索要抚养费?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该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享有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如果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在以往的咨询接待中,有遇到这样一个案例:父亲因为是非婚生子女,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最终自食其果,被法院拘留才悔恨当初。

  2015年6月份,韩梅梅与李雷在外地务工时相识并相恋,不久后二人便一起生活。

  两人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李雷便带韩梅梅一起回到老家,当时韩梅梅已有身孕,因家人反对,二人未登记结婚。

  孩子出生后,韩梅梅迫于生活压力带孩子外出打工,双方分居。

  孩子一直由韩梅梅抚养至今,李雷未支付过抚养费。

  2017年1月,孩子将李雷起诉至法院索要抚养费。

  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李雷自愿从2017年4月起每月25日前给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

  法律文书生效后,李雷却拒不履行首月应支付的500元抚养费,孩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李雷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仍置若罔闻,既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拒绝报告财产情况。

  最终李雷因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报告财产,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日。被戴上手铐后,李雷悔不当初,当即履行了执行款。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李雷的案例给大家敲响了一个警钟: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同样对其是有抚养义务和责任的,需要承担其抚养费用。

  不管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作为其亲生父母都是有抚养义务的,因而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就算是非婚生子女也是可以要抚养费的。

  在无法就抚养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


更多

该律师其他文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