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离婚时怎么分?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信金国

2019/09/17 20:24:44 查看1401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公租房是公共租赁房,是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能够承受起的价格去解决一些特殊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他并不是归个人所有,是属于政府或者一些公共机构的。那么,离婚时公租房怎么分割呢?

  公租房是未能取得产权的房子。因此离婚分割时,房子归属无法判决所有权归属,只能判决该房子由谁居住、继续承租。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的话,可以签订一份协议书,双方确定好由哪方居住,需要居住多少年。并且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未达成协议,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的话,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处理。

  那夫妻离婚时具体怎么分割呢?

  一、对于离婚公租房的分割,在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

  在离婚公租房分割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由谁继续居住公租房。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可以签一份公租房分割协议书,内容写明由哪方继续居住、承租,并对未有居住权的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即可。

  二、对于离婚公租房的分割,在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

  夫妻双方离婚时,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协商不成时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处理。

  那法院具体是怎么分割的呢?

  首先,就需要确定离婚哪方有继续承租的权利,然后根据承租权一方的意愿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房屋。

  (1)夫妻婚前一方就已承租,但婚后夫妻超过5年;

  (2)夫妻婚前一方承租单位的房子,离婚时,双方都为同单位职工;

  (3)一方婚前借款取得的公租房,婚后共同偿还借款;

  (4)夫妻婚姻存续之间取得的公房承租权;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但婚后因拆迁等原因取得的房屋承租权;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符合以上几种情况的,夫妻双方均有承租权,一般依照下列原则处理。

  ①以照顾子女的一方优先;

  ②在夫妻双方同等条件下,原则是照顾女方;

  ③对于生活困难的那一方优先照顾;

  ④夫妻无过错方的优先照顾。

  2、夫妻一方可以继续承租的公租房。

  如果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承租的房屋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问题有困难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解或者判决不能承租的那一方暂时居住,但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两年。

  在赞助期间,赞住方应缴纳相关房屋费用。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但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信金国律师专注婚姻案件近20年,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对于房产分割,信金国有一套自己的独特见解,也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更多的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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