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如烹小鲜

2019/10/08 15:01:45 查看1145次 来源: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治大国如烹小鲜,我认为律师办理诉讼案件也是如此。接下来我把打官司中的几个要点比喻成烹饪来进行描述。

  配菜调理:如果把“诉讼目的”看作是某一道名菜,那么与案情相关联的证据就是配菜,与案情相关的其他因素(情、理)就是调料;谁都知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道理,所以打官司需要充分的证据这一点无需过多解释。

  烹饪方法:烹饪分蒸煮煎炸炒,诉讼前也要进行方法和策略的选择。官司可以通过民事、行政、刑事,抑或混合运用的方式进行。民事中又分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大项,行政中也分申请履职、撤销、确认违法、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类别,刑事中分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等基本辩护代理思路。要选对诉讼思路才能达到诉讼的目的,当事人向律师咨询主要就是完成这步工作。所以法律咨询是含金量很高的活,一个好的诉讼方案需要律师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务必珍惜。有些当事人去找很多廉价途径问来问去,听到很多不负责任的说法,最后自己无所适从,这是诉讼的一大忌!

  烹饪前的准备:有些菜提前腌制才能入味。在诉讼中这是经常被忽视地过程,但只要准备充分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准备阶段短则数周,甚至数月。如买卖合同中,买方要证明卖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就需要提前完成证明“由卖家提供的产品,存在何种质量问题,并造成何种损失”整条证据链。这项工作没有提前准备,往往事后是难以补充的。打官司不是一时冲动跟对方去较劲,更像是下一盘棋,前手后手都要考虑,手中棋子也都要调动起来。

  火候选择:案件处理的“火候”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采用诉讼、调解的慢火炖还是采用保全、诉讼、强制执行这样的急火攻,要根据案情来定。选择慢火靠磨,不能急;选择急火求快,不能给对方时间喘息。打官司还特别考验当事人的耐心。而且有些案件,想快也未必能快起来,比如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需经过身体和精神鉴定的人损损害,鉴定时间极其漫长;离婚纠纷,对方无过错且不愿意离婚,需多次诉讼。这几类案件急不得,急…你就输了。有些官司则必须下定决心马上做,比如享有优先权的工程款催讨;担保期间的债务催讨;资金状况出现不良迹象的债务,必须抢占先手,拖…也就完了。

  烹饪过程:配菜有入锅顺序,诉讼中也有,不能将手里的所有筹码未经谋划,全盘托出。应将诉讼目的分为几个子项分阶段实施。有时候,在对方未摸清你真实诉讼目的前,采取声东击西的策略往往能收到奇效。之前有个当事人作为被告被起诉,对方起诉时模仿被告印章伪造一份虚假证据,因为尚未开庭,提交的还是复印件。律师提醒当事人保持沉默等待开庭质证准备打反击,结果当事人提前泄密,对方以原件遗失为由撤回该证据,导致战机错失。很多案件无法一招分胜负,要通过反复交锋才能知道结果,自己的底牌都让对方看光了,就不好玩了。因此怕当事人嘴不严,律师经常会留一招后手,这是不能向当事人说的秘招。

  厨师:律师自然是诉讼的厨师,同样的案情和证据,在不同的律师手里能产生不同的结果。律师能否做出一道诉讼的“好菜”,取决于律师的专业和态度,取决于当事人作出的判断,以及双方的默契与信任,缺少任何一点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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