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常见问题

2019/11/06 15:21:50 查看1110次 来源:陈嘉棋律师

  一、医疗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是医患之间因诊疗活动发生的争议,通常是由医疗过错或医疗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一般包括以下类型:

  1.因为医疗过错、医疗过失导致的纠纷,例如临床的误诊、误治、漏诊等。

  2.医务人员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导致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

  3.医务人员技术水平较低或者缺乏经验,在操作中导致的患者损害。

  4.医务人员不愿承担责任、推诿患者、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

  5.因为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引发的纠纷,属于非医疗过失纠纷。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有什么区别?

  答:医疗事故不等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事故是一个行政法律责任概念,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则是民事侵权法律的概念。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并不影响医疗损害责任的成立。医疗事故具备的要件复杂,要求较高,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则只要符合侵权责任的“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四要件的认定标准即可。

  三、医疗损害任纠纷有哪些类型?

  答: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主要包括三个类型: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纠纷,如诊断过失责任、治疗过失损害责任、护理过失损害责任、感染传染损害责任、孕检生产损害责任等。

  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纠纷,如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

  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纠纷,如药品、医疗器械导致患者损害等。

  四、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需要赔偿吗?

  答:医疗事故是一个行政管理法上的概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医疗损害责任”成为民事法律领域统一称谓,在民事诉讼中已经不再使用“医疗事故”这一名词,“医疗事故”仅仅存在于行政管理法和刑法中。必须指出的是,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等于不承担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条件,比行政管理上“行政事故”的认定要低。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仍然可能构成民事侵权。

  五、患者以发生医疗纠纷为由不支付医疗费如何处理?

  答:患者因入院治疗或检查,与医院之间构成医疗服务合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比,便存在医疗纠纷,患者一方也应当给付医疗费用,至于医疗纠纷给患者一方带来的损失,则通过协商、调解、行政或者司法途径另行解决。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