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你Get到了吗?

2019/11/26 14:41:45 查看1052次 来源:陈家欣律师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是不是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购买了房屋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能要回来?

  1、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答:(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九)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哪些呢?

  答:(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没有工作,一直都是我自己养孩子、供房子,对方没有出一分钱。离婚时是不是一定要分一半财产给对方呢?有什么办法不分吗?

  答:按法律规定,这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分割的。对于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分割的比例可以协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夫妻可协商达成婚内财产协议,这样就可以避免在离婚时争到头破血流了。

  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购买房屋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吗?

  答:这种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请求分割依法无据。

  5、一方婚前已购买房屋,支付了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也是一方以自己的工资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 如果双方没有婚内财产协议的,一方以自己的工资还贷,实质上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由该方归还剩余贷款。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的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给另一方予以补偿。

  6、给了彩礼后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不久,人就跑了,能把彩礼要回来吗?

  答: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要求离婚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要求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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