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合法融资方式

2017/01/19 15:07:26 查看972次 来源:柳浩律师

非金融企业向其他企业出借资金,要么涉嫌违法,要么涉嫌违规,有关合同效力和收益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下面简单的介绍几种合法的融资方式。

一、民间借贷

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出借方可先将资金借给个人,通常为借入资金的大股东或可信赖的第三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该企业则为该个人向资金出借方的企业提供连带保证,或者再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时,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担保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二、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如甲公司现在拥有对乙公司的债权100万元,但是这笔钱要在6个月后乙公司才能支付。但是因为甲公司急于扩大生产急需资金100万元,通过债权转让,由丙公司受让甲公司的债权,转让对价为100万元及利息。企业之间的债权发生原因多产生于公司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如卖方交付货物后未收到货款,出租方出租厂房后未收到承租方的租金,这些都是合法的债权,在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合法转让。

三、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机构代办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金融机构只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完全承担的贷款。形象的说,就是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加入一个银行,形成从甲公司到银行再到乙公司的一个贷款流程。对于银行而言,可以收取手续费,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又可以正当名分要求出借方和借入方在银行开立公司帐户,还不用为此承担风险。至于银行手续费的比例,取决于每个银行不同的服务定价和协商谈判结果,一般国有大银行手续费高,中小银行手续费低,方式灵活。

四、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是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模式。拟出借资金方实际并不借出资金,而是将资金存入银行取得存单,并以该存单为借款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做质押担保。以存款做担保,其安全度很高,而且银行可以获得利息,企业可以从银行实际获得资金。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则将在质押存单帐户直接划扣款。担保方则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该种模式下存单质押担保人不能按借贷关系收取利息,但是可以收取一定的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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