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风电项目公司股权本身的合法性风险

2019/12/06 16:58:49 查看1510次 来源:蒋丽律师

  实践中,很多投资者考虑到新能源项目前期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倾向于以兼并、收购现有新能源项目公司形式,实现对新能源项目的控制。但该种形式并不能规避所有风险。一方面,投资者需要防范股权转让、入股新公司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公司层面的风险,另一方面,投资者还需要对新能源项目本身的合法性、盈利性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避免“事倍功半”。我们对收购风电项目公司涉及的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分析和评述,以期能够为投资者及相关主体在新能源项目公司收购业务中提供借鉴和参考。

  下面,我们探讨一下收购风电项目公司时,风电项目公司股权本身的合法性风险是哪些?

  股权本身的合法性风险,主要是指原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合法,及其是否按约履行了出资义务的风险。具体而言,对收购方后续合法权益会产生实质影响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股权出售方在设立项目公司时是否足额缴纳出资;出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作价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是否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行为等。如果原股东未按约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则会明显降低项目公司的价值,增加受让方负担,从而破坏股权交易的对价性。如果原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进行出资,却未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至项目公司名下,则可能进一步对项目的合法性产生影响。

  实践中,如果在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后发生了上述问题,收购方可以转让方欺诈为由诉请撤销转让合同,或以其违反合同义务为由,主张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外,在公司法意义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得以免除,如果善意受让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要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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