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有风险

2019/12/07 13:07:20 查看1136次 来源:刘东芝律师

  法律小常识23

  借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借名人请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借名人请求出名人(登记权利人)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院一般可予支持,但房屋在限购范围内,借名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除外,即不支持转移登记到借名人名下。

  出名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借名人以无权处分为由主张追回房屋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以上具体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

  法律小常识24

  双方虽未通过手写签字的方式签订纸质房屋租赁协议,但若在收到通过微信向其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后,口头表示对该协议的认可,回复收到,并支付押金和租金的行为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

  因此,通过微信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进行,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法律小常识2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以上法律常识需要具体到具体的案件中,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有具体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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