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无效问题不是打听一下就能回答的

2020/01/09 09:22:12 查看1187次 来源:贾峰律师

  “合同效力”浅析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问起一些在我看来较为简单的问题。一开始确实可以耐心讲解,时间久了,时间久了本人确实也很苦恼。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帮我看看这合同有效吗”之类,现在就围绕这个问题从律师角度进行分享,以便大家对合同有一个初步了解,而不必再专门花时间询问。

  1、什么是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何时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3、是不是任何人都能条件地签订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4、合同必须要有书面形式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合同内容不完整如何认定是否成立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若有不完善之处,欢迎留言。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