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次追究财产有效吗?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0/03/23 22:07:39 查看1230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时,对双方共同财产是可以要求分割的。那么,在离婚后再次追究财产有效吗?

  一、离婚后再追究财产有效吗?

  离婚后再追究财产是有效的,在夫妻双方离婚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有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在离婚时达成 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未履行协议内容而发生纠纷的,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收益,在双方离婚后,一方发现了这类财产,从而再次主张要求分割其夫妻共同财产。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还应注意的是,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问题反悔后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其财产协议的,应当在双方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双方离婚时未对其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后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可能伴随着相关财产分割的矛盾和纠纷,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那么是可以再次提出诉讼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实际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情况而定,因为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