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物管费买水被限购一吨 律师称业主违反合同在先

2017/01/19 15:09:57 查看1264次 来源:颜福圣律师

宜宾市民肖女士最近在为买水的事情犯愁:家里之前买的生活用水即将用完,但由于没缴物业费,自己每次只能从物业处购买一吨水,“买水比买菜都要勤”。对此,成都德昌行物业公司宜都花园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尚不清楚,“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维护良好的业主和物管公司的关系”。

反映:不交物管费限制购水

据肖女士介绍,她家住宜宾市宜都花园小区9栋9楼,由于最近物业方限制购水,她三五天就要去物业买一次水,而每次买水只能买一吨,“用不了几天又要买水了”。

肖女士表示,因为她家超出一次供水范围,需要小区物业进行加压供水,可是最近去物业买水,却只能一吨一吨地买。“物业把缴纳物管费和买水‘捆绑’,没有缴纳物管费的业主,每次只能限购买1吨,如果缴纳了物管费,就不受限制。”

在小区有十来位住户都和肖女士一样,因为没有缴纳物管费,被限制购水。小区10栋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水用完后,他和家人去物业管理公司购买水比去菜市场买菜的次数还要多。该业主表示,物管公司这种“限制用水”的行为必须改正,否则将造成业主与物管公司的新矛盾。

业主:对物管服务不满意

“我家楼下有个商务酒店,谁都可以从酒店直接走到私人住户家中,而且有占用绿化地带修建围墙现象。”肖女士介绍,自己对宜宾宜都花园小区的物业服务不满,“之前电梯频现故障,小区里的业主都很担心”。

肖女士表示,因为她对小区物管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因此,在一年前就开始拒缴物管费,“没想到不交物管费却引来用水难”。

肖女士说,她没有缴纳物管费,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在服务上加强,并可以走正常途径督促其缴纳物管费用,但物管公司的“捆绑式”买水方式让简直是“刁难”,自己很难接受。

物管:业主应及时缴物业费

成都德昌行物业公司宜都花园服务中心一名负责人接受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小区90%的业主已经缴纳了物管费,至于“捆绑式”的收费,他不认同这一说法。

该负责人表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不在,一些数据在软件内无法查阅,“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维护良好的业主和物管公司的关系”。

律师:业主违反合同在先

四川富绅律师事务所律师颜福圣说,由于部分业主先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合同》,业主作为履行合同一方未履行支付物管费或其不完整支付物管费,而合同另一方物业公司依据合同法所确立的顺序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但是,这种拒绝不应影响到已经按约缴纳物管费的其他用户。作为物业管理这一特殊行业,为居民提供必须的生活服务,在业主违约的情况下,依然向业主提供生活用水,符合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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