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9 15:11:17 查看257次 来源:吴锦熤律师
案件时间:2014年8月
管辖法院:成都锦江区人民法院
办案律师: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吴锦熤律师
承办律师电话:13348814938
案件情况:
2014年8月12日顾X在买菜板时与犯罪嫌疑人李X发生口角,被李X砍伤至死,李X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院提起公诉。作为受害人的顾X家属找到吴锦熤律师,委托吴律师代理附带民事诉讼。
经过吴律师团队的计算与精心搜集证据,成功索赔,顾X家属活动近100万元的经济赔偿,家属对赔偿数额也十分满意。
办案心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是吴锦熤律师真实案例,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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