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合同违约-房产律师咨询-13348814938

2017/01/19 15:11:17 查看242次 来源:吴锦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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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往往开发商处于优势地位,买房者属于弱势地位。对于买房者而言,最大的希望莫过于收到称心如意的房子。但是如果开发商违约,买房者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成都房产律师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出谋划策。

()请求退房

有以下违约情形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第一、延迟交付房屋。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第四、无法得到贷款。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六、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的,法院会判决购房人胜诉。

第七、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

()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请求继续履行

如果开发商迟延履行,有继续履行可能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及时履行合同。

()定金罚则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购房合同违约应对策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面对开发商违约时,可以采取请求适用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甚至解除合同退房的策略,必要的时候,需要诉诸法院。当然,如果您现在处于法律案件纠纷中,可以向我们成都房产律师的律师进行咨询,他们将会帮助您解开难题,给予您专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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