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打赏吃播大胃王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2020/08/18 11:47:40 查看1149次 来源:陈海云律师

  一次性吃完100个鸡腿,挑战50包泡面,60斤小龙虾,一个人吃垮自助餐厅......

  伴随着直播热兴起,“吃播”开始风靡网络。

  近日,央视批有些所谓大胃王吃播秀,更是浪费严重,有的甚至吃了再把食物吐掉……

  大胃王主播被理解为来钱快的一种职业,而这些职业背后的“金主”,很可能就有你身边的另一半。

  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吃播大胃王的忠实粉丝,每次观看直播都疯狂打赏主播,回回氪金数千甚至上万,那么打赏出去的钱(其他直播打赏同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过高的打赏是否可以追回?

  想要搞明白这个问题,

  首先,要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情况下,直播打赏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举证证明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数十元、数百元的打赏,一方是有权自行决定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且无法向主播或平台追回。

  对于数万元及以上的“巨额”打赏,则是必须经过另一半的同意,否则构成无权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有些“舌尖上的夫妻共同财产”是被他人吞下去的话,再吐出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为了家庭关系的和谐,在作出大笔的经济支出决定时,最好夫妻双方坐下来协商达成一致意愿。

  央视新闻痛批食物浪费行为,尤其特别指出,现在吃播的流行,让不少的“大胃王”吃播新盛起来。但是其中暗藏的各种浪费以及误导消费等等问题,更值得民众关心和抵制。

  支持“舌尖上的浪费”,不如珍惜“舌尖上的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面,我们也期望“吃播”能够回归生活、回归健康。营造健康愉悦的饮食氛围,才是“吃播文化”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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