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未构成轻伤害,会受什么处罚?

2020/09/18 16:25:57 查看1070次 来源:郑欣欣律师

  在法维刑辩团队日常接到的咨询里,打架是最常见的一种。经常是一言不合就开打,打架就势必会有人受伤。所谓“打输了住院,打赢了进监狱”。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打架要达到轻伤害,才会够成刑事案件。那么打架如果致人轻微伤,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打架到什么程度构成轻微伤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具体要看受伤的部位和伤情,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认。这里以手损伤为例。

  手损伤

  5.10.5 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打架构成轻微伤有什么处罚规定?

  我国目前把伤害损伤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没有构成轻微伤,就是没有受伤,就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调解处理后不再处罚。构成轻微伤的,就会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并且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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