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应该做什么?

2020/10/28 01:03:23 查看1336次 来源:熊承星律师

  作者:熊承星律师

  我们有时会遇到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刑事咨询,比如曾有家属咨询笔者:“熊律师,我妻子因XXX被公安关了两个多星期了,怎么还没放出来呢?” ,在一番细细询问后才发现,其妻子于两周前已经被刑事拘留了,他也收到了《拘留通知书》,但他把 “刑事拘留”理解为“行政拘留”了。他误以为关一两周后就会放出来,而他妻子一直关押在看守所里被动等待案件走法律程序。

  非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可能难以准确的区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如果仅仅是搞不懂概念上的准确区分,倒也没什么影响,但若是因为认知上的错误而延误了委托律师的时机,那可能就会误事了。

  01.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简单理解,行政拘留是针对一些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而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生活中最常见的比如因殴打他人而被派出所拘留罚款的情形。这种拘留的期限不会太长,一般不会超过15天(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期满后,人就会释放。

  刑事拘留,是指因行为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一般而言,被公安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向家属发出《拘留通知书》,告知嫌疑人被羁押的事由(即涉嫌的罪名)、关押场所(一般是看守所)等。

  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措施,是违法人员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而刑事拘留,则是一种强制措施,它并不是一种责任承担方式。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最长在37天内(即“黄金37天”)公安机关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符合逮捕情形的,检察院会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会释放(一般是检察院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不构成犯罪)或对嫌疑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取保或监视居住这两种情形是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符合逮捕的适用条件时,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可参考《刑事诉讼法》第91条)。取保候审是一种附条件的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逮捕的一种替代性措施。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会被送至看守所关押,后续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嫌疑人仍会关押在看守所,直到案件经历完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这三个阶段后,若最终被判决有罪且实刑(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会被转移至监狱服刑(刑期抵扣已被羁押的期限后剩余刑期较短的,一般留在看守所执行)。

  由上可知,公安对嫌疑人刑事拘留的目的,其实是为了确保嫌疑人不对社会构成潜在危害性(不关押嫌疑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险),且同时便于案件走后续法律程序,比如继续侦查、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直至案件到法院审判。当然,案件也有可能不经历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这两个阶段就止步了(比如公安侦查阶段案件撤诉的,或检察院阶段案件不起诉的)。

  至于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不一定会被逮捕。可通俗理解为:被逮捕的,说明所涉罪行一般比较严重,可能判处的刑罚一般也较重。这也是为什么刑事案件中律师都要争取为当事人取保候审的一个原因——当事人是否能取保,是预估其可能被判处刑罚高低的一个风向标。

  02.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该做什么?

  上面已经提到,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这其实已经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嫌疑人涉嫌犯罪!此时,家属应着手准备以下事宜:

  ①主动了解其所涉罪名的刑法相关规定。前面笔者有阐述过,通常情况下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都会收到公安机关寄出的《拘留通知书》,上面会载明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关押的场所等信息。通常来讲,家属即便没有法律知识背景也大致可以通过搜索相关法条、资料来了解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等法律知识。

  要明白一点,尽管这些基础法律知识律师都知道,但如果家属对相关刑法规定完全不了解的话,家属在找律师、与律师沟通等相关事宜上的效率都会打折扣,有时甚至容易被一些无良律师忽悠。

  ②着手准备委托律师,争取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介入,宜早不宜迟。通常情况下,家属在收到公安机关寄出的《拘留通知书》后就应该尽早去委托律师介入。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可以了解其所涉犯罪的具体情形,家属通过律师也能早一日获悉其所涉犯罪的具体情况,也就早一日缓解焦急的心理状况(很多情形下,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都是一脸惊愕茫然,完全不知道亲属发生了什么事,在律师会见之前一直处于整日提心吊胆的焦虑状态)。至于取保的意义,笔者也多次有过阐述,这里就不再赘述,可参考笔者撰写的《委托刑事律师前,家属必须了解的10个核心问题》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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