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父母可以做证人吗?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0/11/17 17:13:06 查看1558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除了书证物证外,证人证言对于关系好坏的认定也是十分重要的,毕竟在离婚诉讼中能出庭作证的一般都是身边的人,譬如同事、朋友邻居,当然还有自己的家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此时需要借助其他人对于这段关系的看法便于合议庭做出正确的判断,那么起诉离婚父母可以做证人吗?

  一、起诉离婚父母可以做证人吗

  离婚诉讼,在法庭上,当事人的亲属能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当然法院会根据证词的内容,结合其他证据来决定是否采纳这个证词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法院一般都能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内没有举证,法官不会主动告知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来,遇到离婚诉讼案件可聘请律师。

  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对自己主张的诉求加以举证,因此应当注意收集与其相关的证据,父母作为子女婚姻关系中较为亲密的旁观者同样也是可以作为一方的证人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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