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2020/12/08 19:31:51 查看1085次 来源:弘法律师团队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希望搜集证据证明另外一方出轨,要求补偿或者多分财产,这也是很多人想关心的问题

  某一方出轨时离婚要什么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单位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或者录音 微信聊天记录等材料。

  4、捉奸在床之类的材料,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5、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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