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可否私下协议?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0/12/10 18:08:09 查看1101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一、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可否私下协议

  双方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在满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之后,接下来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来变更从而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离婚时双方都可协商解决很多问题,变更孩子抚养权也不例外,协商是很多问题解决的首选方式。

  (二)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三)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为离婚时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效力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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