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2021/01/19 14:23:29 查看45426次 来源: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严格来说,所有包含执行内容的判决,拿到胜诉判决书的时刻对当事人来说,只能算作阶段性的胜利。只有将判决所给予的权利实现后才能算是最终的胜利。而且执行阶段的难度与审理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了尽早实现自身利益,与被执行人和解不失为一种好办法。此时就会产生一个新问题: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怎么办?

不要慌,立法者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具体有以下几种办法。

一、未申请过强制执行,私下达成和解的情形

当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双方私下达成分期或者延期还款协议,如果承担义务方未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原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要注意时效问题,需要在判决规定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这是对“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这一理论在实践上的具体应用。

如果已经超过时效就需要依据还款协议另行起诉。

二、在申请强制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

享有判决书上所规定的权利的当事人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如果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案件就要以执行终结的形式结案,也就是说执行案件进入一种暂停的状态,等到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法院就进行结案处理,这是法院这边的规定和做法,那么对于当事人双方当然是要依照协议来履行了。对方一旦不履行义务,和解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是不能依据这个协议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以此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该和解协议可以作为另行起诉的证据。


因此,很多人在执行阶段担忧签了和解协议是不是就丧失了权利保障而犹豫不决,法律告诉你不是这样的,所以此时最好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对方的经济能力和解决态度进行评估,做出最有利于实现权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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