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的秘密!郑爽“代孕”?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2021/01/21 16:52:39 查看180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郑爽又上热搜,这次竟然是因为“代孕”!一记猛料,彻底击碎我们三观……

事件起源于张恒的一条微博,其中提到了“之所以我和家人滞留美国一年多,是因为我们必须照顾并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

随后,就爆出郑爽“代孕”的热搜,因为两个孩子的出生日期只相差一个月。

当然,“代孕”这种迷之操作在我国是违法的,只有在自由的美利坚才能这么光明正大地存在。

但是孩子既然已经出生,不能不管。现在张恒和郑爽已经进入离婚程序,他们“代孕”所生的孩子,抚养权该判给谁呢?

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子女抚养权,还有哪些不能说的秘密?

一、“借精生子”,子女抚养权归谁?

2005年,董女士和丈夫登记结婚,但是婚后却发现丈夫不能生育,经过苦苦挣扎,董女士和丈夫决定“借精生子”。

2013年,他们成功诞下一对可爱的龙凤胎。

但是,孩子的出生带来的幸福感,很快就被被日益增加的家庭开支,被双方父母间的矛盾、丈夫长期工作在外等问题击溃了。

到2018年,董女士的丈夫已经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董女士知道这段婚姻无法挽回,但是,她却不想放弃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最终法院是怎么判的呢?会不会像通常情况下,两个孩子,一方一个?

耗时一年,经过数次庭审和证据交换,最终的判决结果让董女士长舒一口气。

法院充分考虑双方的抚养环境和条件,两个孩子为“借精所生”的特殊性,认为董女士更有能力、条件去抚养这两个孩子,最终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她。

对于“借精生子”的抚养权纠纷案件,法院倾向于把孩子判给具有实际血缘关系的父母。但下列情形除外: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二、同性伴侣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今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起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争夺抚养权的案件。

2019年3月,小提(化名)通过医学手段取卵,与购买的案外人的精子培育出胚胎,并移植到阿美(化名)体内。

2019年12月,阿美在厦门生下一个女孩丫丫,后来小提和阿美因孩子抚养权问题闹到法院。

她们都说是孩子的妈妈。

小提声称孩子是自己的亲生血脉,是委托阿美“代孕”所生,阿美声称孩子由自己怀胎分娩,是孩子真正的妈妈。

如何确定亲子关系?孩子究竟该由哪位妈妈抚养?

法院是这样判的!

本案中,被告小提并无证据证明其是丫丫的母亲。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仅仅因为丫丫具有小提的基因信息,就认定小提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而丫丫是由阿美孕育分娩的,在出生医学证明上,载明了她的母亲是阿美,而且孩子出生以后由阿美进行母乳喂养,并一直由阿美照顾。

最终法院综合全案情况,将孩子判给阿美。

但不得不提一句,在本案中,当事人购买精子、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怀孕的行为既非法律允许,也违反伦理要求和公序良俗。

三、养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就是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就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一样,当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时候,适用亲生父母子女间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一般来说,首选方式是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能够避免夫妻关系的恶化,有利于养子女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判决:

1、不满2周岁,处于哺乳期或者年龄尚小的养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2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的养子女,法院会按照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工作是否稳定等作出判决。

此外,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对于8周岁以上的养子女,法院会着重考虑孩子内心的真实想法,做出相应的判决。

由于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大量繁琐的证据搜集工作,我们只有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才能达到您期望的结果,所以争取孩子抚养权,记得一定要找专业的婚姻律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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