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公租房?(以北京市为例)

2021/01/27 14:54:36 查看1199次 来源:李红伟律师

一、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属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的相关规定,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即“三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注:包含单位集体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注:一般外省市来京人员(“新北京人”)作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60个月及以上);申请人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何申请公租房?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2011.11.29)第六条的规定,申请方式如下:

1、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3、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注意: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公租房专项配租实行项目登记制,不实行轮候制,不需要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领表走“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申请资格备案,工作单位所在地(目前以社保缴纳地为准)住房保障部门有房源配租时将发布公告,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渠道直接参加有关房源配租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摇号选房。

因此,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应持续关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或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发布的项目公告可以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上进行网上申请登记办理


四、公租房合同期限是多久,租金怎么收取?到期后怎么续租?

公租房产权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产权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或其他机构代收租金。

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暂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五、成功申请公租房后,作为承租人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1、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的。

2、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的。

3、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

4、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5、其他违反相关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

即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租房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5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此外,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23号的规定,承租家庭涉嫌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除上述处罚措施外,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取消该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发租金补贴,同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六、有关公租房申请等问题的官方查询

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涉及的政策问题比较多,各区规定也有不同,拟申请公租房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1、有关公租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及租后管理等具体问题,可咨询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办。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如图:

2、有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审核流程以及如何续租等问题,也可以通过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住房保障--常见问题进行查询。

3、有关公租房分配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以及违规退出等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此外,按照北京市目前的政策,公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且目前保障房资格申请相对便利、不收费,无需请他人代办。对于网上一些“中介”声称“花5万元就可以代办资格、提前入住,5年后还可以低价购买公租房”的消息是虚假的,提高警惕,不要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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