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工资非用人单位名义支付的怎么办?

2021/03/30 17:26:36 查看1610次 来源:李刘敏律师

员工的工资非用人单位名义支付的怎么办?

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自身的责任,采取各种形式规避,以下是用人单位目前常用的两种规避方式:

一、逆向派遣:在双方劳动关系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为将来万一发生纠纷逃避责任,采用欺诈的形式促使员工与第三方主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由第三方主体支付,用以转嫁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给其带来的法律责任。员工要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从效力上推翻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目前此情形在西安市的审判实务中裁判结果不一,但本律师认为逆向派签订的合同应是无效的,此行为不应被提倡。否则,严重违背员工的意愿,将使员工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二、委托代付:劳动关系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为将来逃避法律责任,社保委托第三方主体代付, 目的是万一将来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纠纷,使员工无法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目前劳动争议纠纷越来越多,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履行期间,一定主要注意保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

三、有些用人单位为逃避自己的义务,要求员工书写“同意第三方代发的承诺书,目的存在欺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此声明或承诺书因违反《劳动法》第72条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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