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十余年,自己诉讼离婚却失败,找对律师很重要

2021/06/24 16:03:53 查看1151次 来源:李友海律师


       秦敏李强1996年初经别人介绍认识,年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秦敏发现,李强经常酗酒,且双方在脾气、性格、生活习惯方面有很大差异秦敏此前也想过离婚,但在那时候,作为女性,离婚是一件相当丢脸的事,不仅自己,连同父母也会觉得在亲戚、邻居、朋友面前有失面子。于是,秦敏选择忍让,心里也期待李强可能也有改变的一天。然后事实并没有向着秦敏期许的那样发展,由于李强经常酗酒酒后脾气一上来就拿秦敏出气,秦敏内心已对李强产生恐惧,从而在平时生活中,对李强表现出疏远,这直接又导致李强怀疑秦敏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对其打骂更甚,秦敏多次被打伤。念在孩子还小且被传统观念束缚,她一直忍让,痛苦的婚姻生活让她一度感到抑郁

 

2017年,随着社会进步和思想观念的逐渐改变,秦敏终于下定决心离婚。但李强明显不想离婚,双方无法协议离婚,2017年年底,秦敏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然而在庭审中,秦敏无法出示家暴证据,加之李强不愿离婚,并承诺以后不再酗酒,改过自新。法院判决两人不予离婚。

 

之后,李强确实有所收敛,但好日子不到一年,李强因工作上失意,再次酗酒,酒后对秦敏再次施以家暴,这一次,秦敏选择了报警。此后,因各种生活小事,李强随时发脾气,变本加厉打骂,警察也多次出警,但根本治标不治本。

 

在一次李强对秦敏及女儿打骂后,甚至动用皮带抽打后,秦敏终于忍无可忍决心这婚非离不可。于是找到我们。在王霞律师了解到案情和秦敏的遭遇后,既心疼,又气愤。气愤的不仅是家暴的男人,也气愤一味忍气吞声,不知反抗,不知维权的秦敏。在王霞律师的指导下,秦敏收集了警察出警记录,医院就诊记录、受伤照片、邻居证人证言、录音等家暴证据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离婚。在王霞律师的帮助下,被家暴十多年的秦敏终于和李强离婚成功,脱离苦海,也帮秦敏争取到了孩子抚养权和大部分财产。

 

每一个家暴案都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想要诉讼离婚,就得依靠证据和律师的帮助。如果遭遇家暴除了报警,还有哪些取证办法?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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