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低?原来是这些原因导致的

2018/03/27 11:30:39 查看254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2018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目标已经定下来了,是580万套,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也是一份厚重的民生账单。如果您还住在棚户区,可能很快就会收到棚户区改造拆迁的公告。

  我国的棚户区改造始于2009年,这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的主要对象是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城中村、城镇旧危房等。

  伴随着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的深入,大量的棚户区房屋面临拆迁。进来接到不少当事人的咨询:都说棚改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为什么我们这里公布的补偿标准还这么低?

  对啊,说好的改善居住条件呢?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来给你说一说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常见的可能导致补偿低的一些原因。

  一、你遇到了假的棚户区改造

  说你可能遇到了假的棚户区改造,这绝不是一句玩笑话。棚户区改造,一是改善民生,让老百姓住有所居,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盘活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避免大面积从农村征收土地搞建设。

  但是,一些地方在操作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并不是或者说不完全是以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为目的,而是把眼睛全盯在了房子下边的土地上。因为有了错误的出发点,因此,不少地方是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对非棚户区进行改造,一方面完成政治任务,另外一方面蒙混过关,拿到了征地指标,第三个方面堂而皇之地以棚改的名义降低补偿标准。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您:棚户区改造非但不是降低补偿标准的借口,还肩负有充分保障民生,提升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的责任,因此,拆迁方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压低补偿,您千万不能中了套路。

  二、房屋或产权不清晰无证

  棚户区房屋,因为缺少规划,不少棚户区居民自己建了房屋,又或者很多原属于厂矿的公房分配给了工人居住,因此很多房屋产权不清晰,甚至是无证。这些房屋在遇到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时候,就会被以违章建筑的名义压低补偿。

  而实际上,并不是无证房屋就一定是违章建筑,因历史原因而形成的无证房屋,在拆迁中仍然可以认定为合法房产予以补偿。如果是公房,如果遇到拆迁,我们讲过有三种处置方式,但是只要你有居住权,就能够得到补偿或安置,所以,不能因为你的房屋是无证或者属于公房,就降低补偿标准。

  三、房屋不符合规格或者房屋破旧

  因为是棚户区,一些房屋建设可能就是根据地形来搭建,甚至一些房屋的修建不规范,于是拆迁工作人员常常就会把住人的房屋按照储藏室、地上附着物等来进行处理,但是,一般来说,只要房屋高度超过2.2米,实际为人居的用房,都应当按照住房来补偿。

  还有一些地方,会以棚户区房屋老旧为理由,全然不顾周边房屋价格高企,压低棚户区居民房屋补偿标准,这一点,棚户区的居民要十分注意,棚户区改造拆迁,本身就是一种改善性的拆迁,要保障被征收人基本居住条件,如果补偿不足以让被征收人保持原有居住面积,则可能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以上三项为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常用的压低补偿标准的一些理由,如果你遇到了,要知道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些压低补偿的借口,应该明确地向拆迁方提出,如果补偿不公平,不合理,应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这本身是国家实行的一项民生安居工程,是惠及老百姓的好事情,可是,在棚户区改造拆迁中,却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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