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歌手被控诉“弃养父母”,鲍雅芮律师解读子女的赡养义务

2018/05/29 09:32:31 查看240次 来源:刘琬琳婚姻律师

  【刘琬琳婚姻家事团队-鲍雅芮律师】:一枚漂亮的海归律师,擅长专业领域: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维权。

  前段时间因参加歌唱节目大火的歌手张某某又陷入了麻烦。

  近日,张某某的舅舅与父亲一起出面向媒体控诉张韶涵弃养父母,称她未实现每个月给父母6万台币和各买一栋房的承诺,要张韶涵下跪认错,还扬言要毁了她大陆演艺事业。

  张某某“家丑”事件回顾

  事实上,张某某和父母的关系一直都很紧张,2004年因为钱与母亲反目成仇。张某某曾在节目上谈到此事含泪倾诉,说自己多年来的积蓄都被父母挥霍完,赚的钱全部被他们拿走。时至今日,张韶涵仍然不愿提及往事。

  张某某12岁时,开餐馆的母亲破产,全家到了加拿大。张某某从小就喜爱唱歌,在加拿大期间参加华人歌唱比赛也曾获过奖,后来母女二人回台湾谋求发展。张韶涵出道后,妈妈一直是她的经纪人。

  在此期间,二人可以说是情同姐妹。张某某此前就曾表示:“一直以来,我都是一家之主,我负责赚钱,收入全交给最信任的妈妈管理,钱直接进她户头,我从不过问”。

  然而,在张某某的事业稍有起步时,张某某最信任的妈妈却在媒体面前摆了她一刀。张某某妈妈哭诉女儿事业起步态度发生很大转变,称张韶涵向自己所要钱财,还怀疑自己骗钱。

  正因此事,张某某的事业停了很长时间。据媒体报道:“张某某妈妈离婚后,迅速的和情人在一起,还卷走了张韶涵的大部分财产”。

  张某某事业如今已经渐渐有了起色,只是没想到这个时候,张韶涵的爸爸却又出来“搞事情”。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有些“家务事”还真的只有律师才能给出最合法合规合理的判断,看看鲍雅芮如何解读这件“家务事”。

  鲍雅芮律师:

  张姓女星“弃养父母”的新闻被炒的沸沸扬扬更多是因为激起了社会大众对于子女是否应该无条件的孝顺父母的道德评价。但是道德与法律的评价层次是不同的。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国《婚姻法》也有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未承担赡养义务须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有:1、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直接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2、赡养人有行为能力并且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承担赡养义务。

  因此可以看出法律给予被赡养人的是最基础的保障,能够支持被赡养人最基本的日常生活,而张姓父母索要豪宅和巨额赡养费明显超出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赡养费范围。

  民间常见的问题是:没有尽抚养义务的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子女赡养。抚养和赡养都是基于血缘关系是天然的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由于客观原因使父母没能履行或无力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成年后,仍应赡养父母;如果父母有负担能力,基于自身的主观原因,对子女犯有虐待罪、遗弃罪等罪行的,子女成年后有证据证明父母的虐待、一起行为的,可以不赡养父母;但是,如果父母仅有虐待、遗弃子女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犯有其他罪行的,子女仍应尽赡养义务。

  【刘琬琳婚姻家事团队-鲍雅芮律师】:一枚漂亮的海归律师,擅长专业领域: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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