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业主私自将厨房改成厕所,正对楼下厨房是否合法?

2021/12/10 13:53:15 查看154次 来源:胡文律师

2015年,某装修房屋并入住。装修时,某改变房屋原户型,为扩宽客厅面积,将客厅的公卫拆除,将厨房改为公卫,导致公卫正对楼下厨房。

2016年,某购买某楼下的房屋,装修后于2019年入住。装修中,某发现有一根管道从楼上的401房穿透楼板、进入其厨房顶部区域,并一路拐入其主卫卫生间后接入卫生间主管完成排水。入住后,某在厨房做饭时经常听见该管道的排水声音,内心十分不爽经多次与楼上张某沟通,并由物业出面,但张某不以为然,且表示改变室内结构是其自由,其他人无权指手画脚。刘最终将将楼上邻居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将改为公卫的厨房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认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某不应将卫生间设置在下层厨房的上方。某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对其居住生活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刘某应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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