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直播刷礼物成为直播间管理员,因与主播争吵,取消管理员资格,要求对方赔偿

2021/12/16 17:57:47 查看1003次 来源:卢艺君律师

男子看直播刷礼物成为直播间管理员,因与主播争吵,取消管理员资格,要求对方赔偿

 

一男子喜欢在直播间为主播刷礼物,因为一次刷了当天最多的礼物,因此被主播设置为直播间管理员。但因为男子与主播闹矛盾,导致主播取消了男子的管理员身份,男子认为主播的行为违反了两人订立的服务合同,构成违约。
随后,男子起诉主播及其公司请求撤销其在直播间进行礼物消费的合同,要求被告退还各类消费款项合计4.9万余元。


判断结果
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男子进行直播“打赏”时,与直播平台、主播有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1直播公司与男子的法律关系
该公司是一个提供网络广播服务的平台。男子使用公司提供的直播平台观看直播、充值和“打赏”,直播平台通过用户购买和使用虚拟货币收取服务费,所以男子其公司建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2、男子主播的法律关系
由于任何浏览直播平台的人都可以观看主播直播间的内容,而男子“打赏”的形式给了主播钱。在“打赏”的同时,他并没有对主播设定什么义务,所以男子主播之间的关系是一份赠与合同关系

在直播平台中,频道管理员是一种管理身份,据以行使的是一定的管理权限,故主播男子授予频道管理员身份,二者间因此形成委托合同法律关系。

男子是否有权要求直播平台和主播退还消费款?
由于男子主播之间的“打赏行为”构成了赠与合同关系但主播授予男子频道管理员身份构成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两个合同的权利义务之间没有对应的关系

所以男子不能因为主播取消频道管理员身份而要求取消礼物合同。而且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存在重大误解、公平、欺诈、胁迫等法律原因。因此,男子无权请求法院解除其与主播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因此,法院不支持男子以解除合同为由要求退还消费款或赔偿损失的请求。

 

温馨提示:
首先,作为用户,在使用直播平台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冲动“打赏”

其次,应增强证据意识,尤其是在可能与平台或直播发布者建立服务合同或其他双向合同的情况下,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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