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判决书还需要办离婚证吗?

2022/03/09 13:39:52 查看1229次 来源:吴金慧律师

诉讼离婚后,法院作出了离婚的民事判决,判决生效了,那么是否还要去婚姻登记机关换离婚证呢?

答:是不需要的。诉讼离婚准许后下发判决书,协议离婚准许后下发离婚证。从法律层面,其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无论是离婚证还是离婚判决书,都是合法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离婚诉讼案件在经过法院判决,宣布离婚判决书后,当事人是不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用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的。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可以当做离婚证来使用,比如说,再婚时需要提供上一段婚姻关系已解除的证明,离婚判决书就是有效证件。即便去婚姻登记机关,也会被告知无须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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