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这些事情可不能再干,严重的将会涉嫌犯罪

2022/07/20 10:56:42 查看1087次 来源:董云律师

2022年,这些事情可不能再干,严重的将会涉嫌犯罪

来源于网络


一、高空抛物

(1)民事责任

自民法典实施以来,把以前悬在人们头顶上的痛,总算从根源解决。

案情简介

8月3日,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因无法查清行为人,18名涉诉楼栋的业主为此共同买单。原告聂某停放在仙游县某房地产1期9号楼前停车位上的车辆天窗,被高空坠落物砸中损坏。聂某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因无法查找到行为人,车辆损坏无人赔偿,聂某随即向仙游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房地产1期9号楼第3、4梯位的56户业主承担责任。聂某提告的56户业主中,有38户业主是在案发后才申请交房或者申请装修的,故可不承担本案的补偿责任。

最终,仙游县人民法院判决其余的18户业主各补偿给受害者经济损失556元,总计10008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轻微的行为可构成民事侵权,但更严重的可能涉嫌触及刑事责任!

2019年11月14日,最高法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法发〔2019〕25号),《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但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明确将高空抛物行为单独列为一罪,即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乱养外来物种

在新修订的刑法(十一)修正案中,将随意引入、放生、丢弃外来物种,将会涉嫌犯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催收高利贷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欣欣向荣,富裕的人总会把手里的闲钱借给别人,从而收利息,但越演越烈的是变了味,放款的人收的利息越来越高,利滚利,让借款人永远还不完,陷入无底洞,从而形成一个口袋,我们俗称“套路贷,”国家对此,对于这一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诈骗罪予以规制,并且发布了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构不成改罪的,则以非法经营入刑。但此次刑法修改,明确将高利放贷行为单列一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四、恶意中伤英雄烈士

在刑法未修正之前,网上时常出现恶搞英雄烈士的段子和剪辑出现,导致这类行为又无法予以规制,对恶搞的人又不能予以处罚,间接也伤害了烈士家属的情感。此次刑法修改,将恶搞英雄烈士单列为罪,让这类人无所遁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组织参与境外赌博

在以前这类组织境外赌博是否犯罪界限不明确的时候,很多人都将此视为发财的机会,毕竟快速赚钱的方法都在刑法里,在新修正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这类组织境外赌博的行为明确了新罪名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三款:“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六、冒名顶替上学

以前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冒名顶替入学案,让广大网友纷纷打抱不平,即损害了学校的权威,也让受害人一辈子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但此次刑法修改明确将冒名顶替入学、就业安置等行为入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第一、二款:“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七、疫情期间,确诊患者违反规定故意传染病毒

在国家防疫期间,全国人民都在共同抗疫,如果你在此期间,不按照法律规定进入公共场合,那么众多罪名,总有一款适合你。比如,故意伤害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等诸多罪名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同时,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毕竟,生命是自由的,借用名人说的一句话,人生而不在枷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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