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新规!它来了!

2022/08/10 10:58:19 查看1197次 来源:刘先宇律师




最高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干货我都替你总结了!


1.签收即视为商品合格”、“家享有最终解释权”等格式条款,统统无效

2.已拆封的商品仍然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3.直播购物出现问题,如果直播平台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姓名、名称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直播平台承担责任;带货主播同样必须标明实际销售者,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4.外卖平台必须对店家进行实名登记,审查相关许可证,否则造成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外卖平台和店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虚假刷单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自负;

6.促销中商家提供的赠品、奖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商家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千万记住,消费陷阱不足惧,面对霸王条款、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等行为,消费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勇于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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