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时,应按照什么标准支付补偿金

2022/08/21 16:16:46 查看4184次 来源:刘先宇律师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时,应按照什么标准支付补偿金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解除合同时经济补偿的计算主要是针对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仍比照该条的规定计算补偿金,可以进一步探究。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即可订立项工作开始之日,即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工作完毕,合同即告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合同实际上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表现形式不同故《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解除合同时经济补偿的计算,可以参照适用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2条对此加以确认,把此类劳动合同的终止明确纳入需要经济补偿的情形中来。

     这其中有个关键问题,即该类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和补偿数额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和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7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关于劳动者月工资和工作年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存在明显区别的,如何适用,应根据案情具体确定。毕竟,该类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判断标准,而一定任务的完成需要多长期限则具有不确定性,比如,一项任务,劳动者可能在6个月内完成,也有可能超过1年完成。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可能是按月发放,也有能是一次性发放。因此,在计算该类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时应注意根据具体案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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