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办理房产过户怎么办?

2023/01/16 09:31:31 查看161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有个当事人就遇到这样的问题,他们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清清楚楚写着房子归女方,离婚后男方配合过户,但离婚后男方迟迟不肯配合过户。对于这样的问题,专业婚姻律师会怎么帮助当事人处理呢?

首先,女方以离婚协议书为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要求法院判决该房产归女方所有,并要求男方配合女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现女方要求男方按协议履行合法,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女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院判决后,男方依然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呢?

法院判决后,男方仍然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女方可以通过执行程序办理过户。

女方确认该案生效后再去相关法院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女方可以带着材料去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

李晓娟律师解析:

现实生活也经常有类似情况,签订离婚协议后,对方却不履行离婚协议中房产过户的约定。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以离婚协议书为证据,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法院对约定财产进行确权,然后依据法院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自己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变更登记,不需要对方配合。

有离婚后财产纠纷问题,建议找专业婚姻律师咨询,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给您更专业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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