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著名婚姻律师:股东务必注意!四种情况避免个人偿还公司债务!

2024/04/26 10:42:32 查看35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很多股东因为缺少法律意识,在企业经营中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不设防火墙,一旦企业出现困难,多年积累的家庭财产也会被牵连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以下情况,股东需要注意,可能家庭财产会被用于偿还企业债务。

第一,公司账户直接转账到个人账户。

股东可能出于逃避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也可能认为本来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会直接把公司的钱转到个人账户,公司账上也不做记载和说明。这样法院会认为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发生混同,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股东直接用公司的钱消费。

很多民营企业家会理所当然的把公司的钱当做自己的钱,直接用公司的钱给自己买房产、买车,对外消费,使用公司人格不能独立于股东,最终将会使股东个人与公司一起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

第三,股东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不做区分。

还是因为股东把公司的钱当做自己的钱,公司盈利,股东直接把盈利当做自己的收益使用。这样的行为被公司债权人发现并掌握相关的证据,则股东必须连带承担公司债务以及相关的重大风险。

第四,股东直接占有属于公司的财产

如果股东直接将公司的财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并用于家庭生活,也会造成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发生混同,最终导致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比较常见的个人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将公司和股东一起作为被告,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企业经营中请注意家企分离,否则公司破产会连带家庭财产一起被执行。相关法律风险,请联系专业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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