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标准||大竹县律师

2023/01/19 23:10:18 查看103次 来源:凌灿伟律师

导读:

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标准是当事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以上,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标准: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1.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可以予以立案。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可以予以立案。大竹县知名律师   大竹专业律师

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类型。温馨提醒您,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大竹律师咨询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大竹县律师事务所   大竹律师电话凌灿伟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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