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打假维权之维权手段

2023/02/08 14:33:18 查看176次 来源:李潇律师

引言

本文是李潇律师关于商标打假维权系列文章的第二篇,主要介绍商标打假维权案件中的常用维权手段及适用情形。

一、维权手段及分析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看,商标打假维权案件的主要维权手段包括网站投诉、律师函、工商投诉及侵权诉讼四种,以下对具体手段及各自优缺点进行简要介绍:

1. 网站投诉:针对网站中存在的侵权行为,向平台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等直接投诉。实践中,常见情形是针对淘宝、京东、中国制造网等电商平台中网店的侵权行为向平台经营者进行投诉。个别网站,如企业黄页等也可以直接向网站经营者进行投诉。这种方式的优点如下:1.便捷高效。通常直接针对侵权链接进行处理,平台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即可确认是否侵权,而在确认的同时便可以对相关链接进行处理(处理方式一般为删除侵权链接);2.成本低。由于网站投诉针对目标明确且容易操作,因此律师费较低,在一些已委托的诉讼案件中,该项服务的费用可以包含在诉讼案的律师费中。当然,这种方式的缺点也很明显,具体如下:1.打击力度有限。这种方式只能针对投诉人每次投诉的链接,无法全面处理侵权行为。同时,这种方式也无法向侵权人主张损害赔偿,因此,对侵权人的打击力度有限; 2.打击缺乏延续性。在单次投诉处理完毕后,受理投诉方一般没有长期监管机制,因此,侵权人完全可以重新建立一个链接继续售卖侵权产品,投诉人无法仅通过网站投诉根除侵权行为;3.缺乏权威性。由于处理投诉的主体为平台经营者甚至是网站经营者本身,处理主体缺乏权威性,其处理结果很难被广泛认可,影响力也极为有限。

2.发送律师函:以律师函的形式向侵权人发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通常会以权利基础、侵权产品或行为截图等证据作为附件一并发送,同时还会附上承诺书要求侵权人签署并寄回。这种方式的优点如下:1.具有一定权威性。相比于权利人直接向侵权人发函,律师函是以律师的名义向侵权人提出要求,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可以对侵权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2.成本较低。相对于诉讼和工商投诉,律师函的花费非常低,适合对成本控制有较高要求的权利人;3.可批量维权。运用律师函方式维权时,当存在多个侵权人时,可实现同时针对多个目标进行维权,有效提升维权效率。当然,这种方式的缺点也很突出:1.维权效果具有不确定性。由于律师函缺乏法院等公权机关的支持,因此其不具有强制效力。实践中,若侵权人拒绝对律师函做出回应或直接拒绝,权利人只能寻求其他手段维权;2.容易打草惊蛇,影响进一步维权。这种情况对应的目标通常是以侵权为业、多次侵权、长期侵权的侵权人。这类人群往往反侦查意识很强,特别是曾经因侵权受到打击的侵权人,稍有风吹草动便会非常警觉并快速销毁侵权证据以逃避打击。在对此类人群发送律师函后,往往会导致进一步维权时无法有效取证,进而使得维权失败。

3.工商投诉具体内容为向地方工商部门(改制后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依据权利人投诉内容到侵权现场勘查后,向侵权人做出查封侵权场所、没收侵权产品、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调解书。这种方式的优点如下:1.具有较-权威性。由于是以工商行政部门的名义做出的处理决定,因此该决定具有较-权威性,受保护力度较强;2.针对个体侵权人效果好。在针对单一侵权人时,工商投诉具有针对性强且快捷的优势。相对侵权诉讼1-2年不等的周期,工商投诉的周期非常短,一般不超过半年,且部分案件会出现当场出具行政决定的情况,极大缩短了权利人的时间成本;3.金钱成本较低。相对于诉讼的花销,工商投诉的花费明显较低,更低的律师费、无需缴纳官方费用、通常不需律师或当事人到现场从而无需差旅费等合理支出,这些都是成本层面工商投诉相对于诉讼更有优势的地方。当然,工商投诉也有其不足之处,具体如下:1.针对多个侵权主体维权效果差。工商投诉每次仅能针对一个主体,对需要同时处理多个侵权人的案件,工商投诉的效果会大打折扣;2.维权力度有限。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只能进行查封、扣押、罚款等行政处罚,无法要求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相关损失及合理支出。对于维权中付出较大成本的权利人而言,这种方式无法弥补其前期投入;3.存在地方保护现象。实践中,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存在地方保护现象,特别是侵权人为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企业时,这种现象会更明显,对维权不利。

4.民事侵权诉讼:这是最为常见的维权方式,具体方式为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院判决的形式对侵权人进行打击并要求其赔偿权利人相关损失。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1.极强的权威性。相对于其他维权手段,诉讼手段的强制力是最强的。通过该手段,权利人不仅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还可以根据案情不同主张侵权人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赔礼道歉等。若侵权人拒绝履行,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迫使侵权人履行。若侵权人继续拒绝,则法院会对其进行列入黑名单、冻结账户等处罚;2.维权力度大、效果彻底。诉讼可以同时针对多个侵权主体并产生持续性的影响,相关涉诉记录会长久显示在侵权主体的公开信息中。除非侵权人打算永久放弃从事经营活动(如公司主体注销、个人不再从业等),否则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会永久持续;3.可通过案件产生不错收益。自2018年后,中国明显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特别是2021年《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出台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判赔额大幅上涨。通过诉讼手段,权利人不仅可以收回前期的维权成本,还可以通过获得高额的赔偿得到不错的收益,这也会极大促进权利人维权的信心和积极性。当然,诉讼手段也并非完美,其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具体如下:1.前期成本较高。诉讼手段在最终收到侵权人的赔偿款前,需要有一定的成本投入,如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对经济实力有限的当事人而言是一个需要考量的因素;2.周期较长。商标侵权诉讼的周期往往在2年左右,部分需要再审的案件的周期还会更长。对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获得有利维权结果的权利人而言,这种方式存在局限性;3.对律师的专业性要求较高。相对于其他类型案件,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对律师的专业度要求更高。当事人由于缺乏相关经验,在选择律师时会因为价格等原因选择了对该领域并不擅长的律师,从而导致案件结果不尽如人意。

二、不同类型案件的维权手段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实践中维权手段互有利弊。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如何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对最终的维权结果有重要的影响。作者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对此分析如下:

1.网站投诉:对于线上出现的、侵权程度较轻的情况,建议以网站投诉形式处理。特别是对于没有销量或销量极低、侵权者规模极小、侵权者具体情况无法确认的情况,采取其他手段不仅会增加维权成本且效果并无明显改进,采取网站投诉可以短期内有效实现维权目的。

2.律师函:针对线上或线下出现的侵权行为或权利人希望尽力和平解决的案件,建议采取律师函方式解决。另外,某些外资公司或外籍人士,基于对其本国法律的思维惯性,在起诉前会要求律师先向侵权人发送律师函,在未收到满意回复后再提起诉讼。

3.工商投诉对于侵权人单一且有一定侵权规模的案件,可以考虑以工商投诉形式维权。另外,对于某些需要快速制止侵权行为的案件,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有效达成目的。

4.民事侵权诉讼对于侵权规模大、侵权主体多、希望获得较高赔偿额的案件,均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维权。此外,对维权结果要求较高、希望对侵权人给予严厉处罚的案件均可以优选此种方式。

三、实务心得

作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实务经验,对维权中的一些心得总结如下:

1.网站投诉需定期梳理回顾,防止侵权人反复侵权:由于网站投诉缺乏权威且不具有追溯力,这就造成许多侵权人在被投诉后,往往会“换个马甲”,在更换链接后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权利人不定期地对线上的侵权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新的侵权行为并处理。对于持续侵权、长期侵权等情况,建议采取诉讼等进一步更有力的维权手段。

2.发送律师函需注意措辞和沟通技巧。几年前,本田曾因为发送律师函的内容失实给对方造成损失,被法院判赔一千万元。由该案件可知,律师函的措辞是非常重要的,稍有不慎,不但无法维权,反而会给权利人带来麻烦。另外,在律师函发送后,还有一步更重要的工作就是与侵权人的沟通。好的沟通可以有效实现权利人的维权目的,而沟通出现差错很可能导致之前的努力前功尽弃。因此,沟通前的准备工作和沟通中对突发-情况的及时应对,都是律师的必备技能。

3.工商投诉中需要注重与执法人员的沟通。工商投诉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在于直接负责案件的执法人员。虽然原则上,律师或当事人在递交纸质材料后无需再过多关注,只要定期联系执法人员询问案件进展即可。但现实中,若能持续地与执法人员沟通进展、及时配合其提供案件相关资料、有新的线索及时告知等,都会对案件结果产生积极影响。

    4.诉讼需要对己方证据进行提前梳理,提前对涉密信息进行合理处理。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在提交证据前并不会对证据进行详细梳理和保密处理,这样会很容易造成证据内容的瑕疵和涉密信息的泄漏,无论是哪一种都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影响。特别是前者,甚至可能导致案件因此败诉。因此,前期的证据梳理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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