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哪些财产不能分割?

2023/04/03 18:16:52 查看158次 来源:胡梦蝶律师

离婚时当事人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分割财产需要交税吗

  离婚分割财产目前不需要交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股份财产分割需要进行补偿的情形

  夫妻离婚时,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离婚时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只能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1.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作为发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的”;

  2.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婚律师提醒,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4.夫妻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5.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