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一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2023/05/26 15:28:38 查看469次 来源:胡梦蝶律师

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所以,孩子随母姓是没有问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将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的做法是不当的。而根据该复函的精神,

 离婚后能给子女改姓吗

1、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予以更改。子女出生后,其姓名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是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二、离婚后能给子女改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松的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则明确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夫妻双方,一旦感情破裂了,或者出现了婚外情,第三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双方是自愿离婚,就可以到当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到当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离婚,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是不可以离婚的。

1.凡是已婚女性在生产后一年,或者终止怀孕后的六个月内,是不可以离婚的,因为这个时间段的女性,往往没有经济能力,或者是怀孕后主动辞职的,并且这个时间段的女性,是不能承受重大的精神打击的,这样对以后孩子的成长都会有不利的影响,所以这个时间段离婚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2.当双方进行到法院调解,已经调解好。或者是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下,并且没有新的诉状和新的原因来要求离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离婚的。

3.我国现役军人的配偶也是不允许离婚的,军婚离婚的话,必须需要现役军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准许离婚,其余除了现役军人本身有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几种特殊情况外,均不允许离婚。但是如果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或者是现役军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允许离婚的。

4.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是植物人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离婚的,但是如果是在婚前隐瞒病史的,在做好工作后,应该准许离婚。

5.在威胁和胁迫的情况下,被逼离婚的,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是不允许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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