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生效后还能反悔吗?

2023/06/06 16:28:47 查看149次 来源:易轶律师

众所周知,在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在结婚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维持婚姻生活时,就会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生活。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后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上签订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去办理登记手续,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双方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表明是双方自愿登记离婚的,民政局审查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而且双方在冷静期内均无异议,给双方颁发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自领取离婚证后就生效了。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可以反悔,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上述协议离婚之外还有一种离婚的方式,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一方依法向法院起诉,并提交离婚协议书,法院依协议进行调解离婚的,夫妻双方在调解时对原有的离婚协议反悔的,法院会认定该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反悔的,人民法院审理后,没有发现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相反,如果法院审理发现,当初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一方胁迫另一方的情形时,应依法撤销协议,此协议是无效的。

根据以上内容离婚律师总结一下,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实际情况:

1、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离婚协议书并不是任何情况都能反悔,如果您有离婚协议相关的纠纷,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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