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告诉您在征地拆迁案中如何收集证据

2023/06/19 16:49:35 查看195次 来源: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的初衷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并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然而在实践中却经常由于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的过程复杂,牵涉的利益较多,导致被征收人的权益受损。因此在此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积极的采取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维权都需要证据作为支撑。

今天昌运拆迁律师就针对征地拆迁事项中被征收方如何收集、保全证据这一事项为大家进行解析,希望大家能够根据此文的内容知晓在此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可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被征收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根据上述的内容进行收集。

书证: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被征收人可以收集的书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1)征收方发布的各类文件和公告;(2)被征收人自己所拥有的各类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以及纳税凭证等等。这些书证对于被征收方维权必不可少,例如被征收人可通过审查征收方发布的各类文件,查看其是否具有侵犯自己权益的内容。

物证:如果房屋遭遇强拆,毁坏了被征收人的房屋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现场肯定一片狼藉,故此被征收人可以收集征收方破坏的物品,以此作为物证证明征收方的违法行为。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此类证据尤为重要,是维权的有力证据,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录像、录音以及拍照等方式进行收集。在收集这些证据时,一定要注意以下的几点内容,即:

(1)在收集证据后,一定要保留原始的记录载体,即拍摄过程中使用的数码相机、手机等设备;

(2)证据收集过程中获得的原始文件,一定要保留在原始载体中,切记不能删除,可以将文件拷贝在电脑中,但切记不要以剪切的方式进行,否则原始文件可能会丢失;

(3)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买一份当天的报纸证明具体的日期;

(4)在拍照录像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收集的证据效果清晰,每个细节均清楚明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需要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的评估报告。此类评估报告即为鉴定意见,被征收人切记要保存好此类证据,此类证据是征收补偿款数额确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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