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如何准备证据,争取婚生子女抚养权

2023/06/29 10:33:46 查看105次 来源:魏伟律师

离婚案件中如何准备证据,争取婚生子女抚养权

 

案情简介:

朱某某与仲某某经常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后发展成双方大打出手。朱某某发现钟某某经常性梳妆打扮后外出,次日凌晨才带着一身的烟酒味道返回家中,朱某某看见这一幕十分气愤便与仲某某 理论,随即发生争吵。仲某某将此事告诉母亲后,仲某某母亲便打来电话责怪朱某某并且告知朱某某能过就过不过就离。随后,仲某某于2020年11月9日向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案号为:(2020)川0811民初1231号】,请求判决离婚。但朱某某认为双方之间感情经过沟通有挽救的可能,便未同意离婚,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亦判决不予离婚。

收到不予离婚判决后,朱某某心中欣喜,认为双方感情有救了。但是仲某某自此便拉黑、删除了朱某某的微信以及联系电话。朱某某在无法联系仲某某的情况下,与母亲一同到仲某某及其母亲住处,想要与仲某某沟通,但是仲某某不仅不与朱某某沟通,还将朱某某及其母亲拒之门外。经过多次的努力,朱某某对这段感情心灰意冷。并随之向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离婚【案号为:(2021)川0811民初401号】。另外,朱某某与仲某某的婚生女朱某婷于2013年10月17日0时6分出生,起诉之时年龄为7周岁。

本案需明确的问题:

代理朱某某与仲某某离婚纠纷案件后,需要明确:

第一、朱某某与仲某某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已坚定离婚的想法?朱某某与仲某某的感情是否可以挽回?

第二、朱某某与仲某某的婚生女朱某婷抚养权问题?

第三、朱某某与仲某某对于婚生女朱某婷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问题?

第四、仲某某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五、朱某某与仲某某是否具有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

律师开展的工作及代理观点:

明确本案需查明问题后,代理律师立即与当事人朱某某取得联系。

1、详细了解了其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缘由,并得知仲某某已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事实,明确朱某某与仲某某之间感情已无法挽回。

2、了解到朱某某与仲某某之间仅有一辆众泰牌JNJ7155小型轿车,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

3、朱某某想要得到婚生女朱某婷的抚养权。

4、仲某某经济条件不能承担高额抚养费,朱某某有条件抚养婚生女朱某婷。

对此,律师的观点为:

1、朱某某与仲某某双方感情现已破裂,并且双方都同意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2、婚生女朱某婷自上幼儿园起一直跟随朱某某生活,仲某某在这期间对朱某婷的生活、学习不管不顾。朱某某一力操持朱某婷的生活、学习,为其找学校上学、办积分、交学费、办入学手续等。朱某某每天凌晨6时就要起床给朱某婷穿衣梳妆,准备早餐;然后将其送到学校打卡后才去上班;下午4时朱某某又需要去接朱某婷放学;晚上在家辅导其作业,并讲故事哄其入睡。朱某某有能力照顾好婚生女朱某婷,并能给其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

3、仲某某在分居期间看望朱某婷时,在未告知朱某某的情况下私自和另一名男性带着朱某婷外出,到嘉善公园坐船游玩。朱某某发现朱某婷不知所踪时,十分焦急,在外寻找。直至朱某婷被送回家后,才知仲某某私自带着朱某婷外出。当朱某婷回家问朱某某为什么妈妈和别的男生去坐船而不带朱某某时,朱某某不知道怎么回答。并且仲某某在游玩过程中还告诉朱某婷,朱某某会给她找个新妈妈,新妈妈会打她、骂她、对她不好等,让她跟着仲某某走,跟着仲某某生活。仲某某这种行为、这种思想表明,其不能够正确引导朱某婷的正常生活以及正常心智的发育,不能够很好的抚养朱某婷。

4、仲某某的生活习惯及工作时间决定了,其没有充足的时间去照顾朱某婷。仲某某现正在某包装厂工作,工作时间为早晨到晚上,期间无法回家。并且仲某某个人的生活习惯,喝夜酒,唱吧至深夜凌晨才返家,导致其不能够精细入微的照顾朱某婷。仲某某在与朱某某分居期间,朱某婷的学习以及生活都由朱某某照顾,仲某某现已不清楚朱某婷的所需,不能够照顾好朱某婷。

5、就朱某婷的受教育情况而言,朱某某的文化程度优于仲某某,其能够更好教导朱某婷;并且朱某某的工资收入高于仲某某,朱某某能为朱某婷提供更加优质的受教育环境。

6、仲某某原生家庭中存在仇恨心理,不利于朱某婷正常人生观形成,也不利于朱某婷的成长。仲某某家庭曾经历伤痛,导致其仇恨心理存在,以防仲某某原生家庭继续如此教育朱某婷,继承其仇恨思想。朱某某抚养朱某婷更为适宜。

案件结果:

法院认可律师代理观点,认为朱某某与仲某某双方感情现已破裂,准予朱某某与仲某某离婚。关于婚生女朱某婷抚养问题,因目前朱某婷跟随朱某某在共同生活,从有利于子女成长角度考虑,本院认为朱某婷亦维持现有生活状况,继续跟随朱某某生活较为适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生活标准及仲某某的经济能力,本院酌定仲某某向朱某某支付婚生女的生活费为500元/月较为适宜,医疗费、教育费凭票据由朱某某与仲某某各自负担一半。

律师建议:

在本案中,律师代理案件后,指导朱某某从婚生女的生活以及教育中入手,加之仲某某的不符合照顾朱某婷的情况入手,收集证据。从有利于朱某婷成长角度考虑问题,最终收集的证据、发表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是的此案圆满解决。因此,当事人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一定要从三方面着手,与委托律师详细讲解真实情况,收集证据,这样才能够解决问题。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