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31 11:50:54 查看161次 来源:罗龙江律师
导读:离婚财产的分配方式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个财产的,不进行分割。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等。
一、
离婚财产的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三、
律图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外,诉讼费的支付主体应当为败诉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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