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属于遗产吗,应当如何分割?

2023/10/25 09:35:23 查看117次 来源:冯继刚律师

案例:

曹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单位为此发了一笔抚恤金。请问,单位发的这笔抚恤金能否作为刘某遗产的一部分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法律解析:

不能。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或有关民政部门发放给死者直系亲属或其供养亲属的费用,具有抚恤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恤金不包含在遗产范围内,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法条链接: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1154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第1146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第1147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 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 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 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民法典》第115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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