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5个常见问题解答

2023/11/09 15:52:56 查看103次 来源:刘永峰律师

一、什么是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又称罚息,指借款合同中由于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应当就尚未归还的借款向出借人支付的处罚利息。“逾期利息”所对应的是借款人的逾期还款行为。“逾期”的形式既包括借款期间届满后一分未还,也包括只偿还部分的情形,前者是全部借款均构成逾期,后者是未还的部分借款构成逾期。


二、无息借款的出借人是否可以请求存在逾期未还款行为的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该条规定对金融贷款和民间借贷均适用。根据该条规定,在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的支付不以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为前提,即使未作约定,出借人仍然可以请求存在逾期未还款行为的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同时,在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的支付不以借款期间内收取利息为前提,即使是无息借款,出借人仍然可以请求存在逾期未还款行为的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三、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规定是否适用于逾期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限。”由这一规定可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四倍)”同样适用于逾期利率。


四、逾期还款利息应当计算至何时为止?

关于逾期还款的计息期间,逾期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为借款逾期之日,一般为借款期间届满之次日,逾期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目前无明确法律规定,但在实务中一般认为逾期利息应计算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其理由是:逾期还款利息的性质为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借款人在清偿借款之前其违约的状态一直持续之中,故应当由借款人承担直到全部清偿之前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五、借贷双方约定借款人逾期还款引起诉讼,借款人应当承担诉讼费用的,该诉讼费用是否应与逾期利息、违约金一起受最高利率的限制?

诉讼费用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其他费用”,不应与逾期利息、违约金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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