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出院时,一定要在医院开好这几项证明,理赔少走弯路!

2023/11/10 21:00:47 查看157次 来源:孙政律师

突发的交通事故,往往让人措手不及,不知如何解决应对,家人受伤,一边是焦虑的面对医院和受伤的家属亲友,一边是迷茫的处理事后损失等情况,如果遇到不愿积极配合处理的司机,不愿承担责任及赔偿,我们想要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要在出院时应当格外留心可以让医院出具一些对伤者未来索赔有利的意见或报告。


车祸后赔偿费用除非各方随意估算一口价,否则都需要以相关的证据资料为计算赔偿额的基础,这些资料和证据应当围绕各个赔偿项目进行,由于车祸的赔偿项目可以有十二项左右,故此可知,认真准备资料有多么的重要。


伤者在治疗期间,应当收集和整理自己的各种票据、单据,在出院时,还应当向主治医生了解后续的恢复治疗方案,并就是否存在加强营养、护工护理、病情发展情况等做明确,如此将大大提高后期更多赔偿成功的概率。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诉讼索赔的案件中,医疗机构的诸多材料都可以成为法庭上的重要证据,为受害人的诸多赔偿项目提供依据,这些材料包括:


医疗诊断报告、出院小结


用以说明受害人伤害的发展情况,对可能的并发症、后遗症等也应当讲清楚,这样对后期再次索赔意义重大,而且也能作为法官酌情认定赔偿的依据。


加强营养的说明


如果受害人的伤害需要特殊营养支持的,应当明确,这样受害人就可以主张营养费的赔偿。


护理需要的说明


如果受害人需要人护理日常生活的,应当在出院时让医生注明,这样对自己后期主张护理费非常重要。


休息时间的说明


当医嘱休息3个月时,在这3个月时间里,受害人是可以主张其为误工期的,并让对方赔偿自己的误工费。住院治疗期和后续的休息期之和可以成为总的误工时间。


其他


如身体一些辅助器具的更换说明等,可以证明存在辅助器具费,如轮椅、拐杖等。

律师提醒

除了上述需要让医院开具证明材料的问题,伤者在住院期间还需要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一、病好了再出院


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尽量等到伤好了再出院。我们接触的一些受害人,因为医院病床比较紧张,伤没好医生就催着要出院。如果是肇事方全责或者是主责的最好是能伤好了再出院。因为受害人住院期间的全部或者是大部分费用是由对方出的,而且住院期间还有每天大约一两百元的赔偿,受害人可以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处理好医患关系,为赔偿做好准备


交通事故受害人住院期间应当积极和主治医生处理好关系,在我们接触的大量案件中,有的受害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写的非常好,上面详细列明了需要休息多长时间,住院期间需要几个人陪护,出院了需要几个人陪护,陪护多长时间,需要加强营养等,这每一项都与具体的赔偿数额有关系。相反,有的受害人交过来的诊断证明上什么都没有,十级伤残只写了休息7天,后期复查也没有开休息证明,这样,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就非常困难了。所以当事人在医院期间,受伤部位有异常情况一定要及时和医生沟通。以便医生把此种情况书写在病历中,有利于准确地进行伤残评定,保证赔偿。

以上这些材料是否齐全,对您以后主张权益至关重要,不仅打官司需要,即使是不打官司,找保险公司理赔也需要这些材料。实践中,每个医院所开证明格式不一样,如您不能确定医院开具的证明是否是打官司或者是理赔所需要的,请您咨询专业律师。另外,如果这些证明实在无法取得也不必过分勉强,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以其他的方式予以弥补。对待自己的事情务必重视,不应一意孤行,否则最终受损失的还是自身。

云南孙政律师团队,专为人身损害案件当事人提供全阶段法律服务,每年处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案件上百件,为每一位人身损害案件当事人提供“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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