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骑车撞人谁来担责?怎么赔偿?

2023/11/15 16:55:22 查看1821次 来源:孙政律师

随着城市交通不断发展,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变得多样化,电动车由于方便快捷,颇受未成年人的青睐,不少家长允许未成年子女驾驶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然而当事故发生时,该怎么办呢?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够成熟,安全意识不强,在道路上的应变处置能力相对较弱,骑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对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进行年龄限制是非常有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1.未成年骑电动车撞人谁来担责?

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因此,通常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未成年骑电动车撞人怎么赔偿?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撞人,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以及受害人的受伤情况等来确定赔偿数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项目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未成年骑电动车撞人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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