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2 16:21:01 查看6169次 来源:柳位禄律师
医疗过错参与度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柳位禄律师
医疗侵权纠纷的构成要件包括:医疗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参与度(原因力大小),那么对于医疗过错具体参与比例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在医疗鉴定过程中,对于医疗过错的参与度或者原因力大小的划分是没有明确标准的。通常鉴定人在综合分析具体诊疗情况,根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规定对医方有无医疗过错进行认定。如果认定医方存在医疗过错,再分析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按照因果关系的关联程度分为:完全因果关系、主要因果关系、同等因果关系、次要因果关系、轻微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在明确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参照《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医疗过错参与程度分为六个等级,具体为:
完全因果关系的比例为96%-100%(指南建议100%);
主要因果关系的比例为56%-95%(指南建议比例为75%);
同等因果关系的比例为45%-55%(指南建议比例为50%);
次要因果关系的比例为16%-44%(指南建议比例为30%);
轻微因果关系的比例为5%-15%(指南建议比例为10%);
没有因果关系的比例为0%-4%(指南建议比例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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